有一个大我六七年的同事,就是能理解小英雄存在价值的那位。虽然我认识她不久,对她也很客气很礼貌。不过我很喜欢她,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莫名我就喜欢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不知道为什么,对结了婚的女人,我总是无法直接称呼她们的名字。对她是,对我大老板的助理也是,每个人都对我说,不必称她“puan”。可是我改不了。总觉得她们已为人妻为人母,怎么说都比我多了经历,也比我大。算是一种尊重吧?
~每个人都理应被尊重~
而且,礼多人不怪。我大老板的助理也是这大家庭里的一分子。她是个美女,有一个女儿,可是身材还是少见的窈窕。我尤其喜欢她的声音和笑容,甜甜的。
~还有还有,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那篇“迷路”的女主角~
她也是我的其中一个同事,兼同房。该怎么说她呢?其实她人也没什么,可能是有点白目,不懂得察言观色,所以有一些人跟她不是很处得来。我承认,有时候我对她也真的很不耐烦。
~可是这就是她厉害的地方~
我们都说不喜欢她,可是没有人真的讨厌她。即使对她很不满,也只是私底下说说,说完后也就不当一回事了。也没有人真的放在心上。一家人嘛,总会有一两个像前世扰乱了骨头,贴错门神似的,让人生气。
~只是气过了,消了,也就算了~
也不知道该希望她早点看明白,早点懂事好,还是由得她去好。她若是一直留在这里,是没关系啦。就怕外面的世界没有那么简单哪~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好运,能碰到这样一群上司和同事的。
~不过,要懂事,还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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