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听君一席话



买菜,洗菜,准备做晚饭的材料。

中午趁有空回了一趟之前工作的地方。当你真的知道自己不会再回来这地方,不会再在这个停车场找泊车位、不会再回到二楼工作、不需要再忍受一星期三天断水的厕所、不会再需要穿着高跟鞋从第一栋建筑走到第二栋建筑只为了送一份文件、等等,心里会五味杂陈。

我很无聊的。照样停在办公楼下的停车场,然后从办公楼千里迢迢走到行政楼。说真的,我真觉得自己在给自己找罪受,因为穿着的高跟鞋坏了。其实我可以把车停得更近一些的。

不要紧的吧,反正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一路走过曾经陌生的路,那一个个让我迷路迷了两星期的大圈圈,那一条条我用高跟鞋踏着走过的走廊,真的有点感慨。当时常穿的那双高跟鞋,在陪我走完这一遭后,正式与它的主人告别了。

再见了,陪我完成了大学毕业典礼的你、陪我走了三年的你。

一路走一路纠结,该不该回到曾经的办公室里问候问候我那率性帅气的大老板呢?曾经的老板上星期对我说,若是不去看看人家,就别让人知道你来过。

我想,答应了的事,还是要做到比较好。

一进门,挺高兴她的助理还认得我。虽然我还是很不习惯与人很热情的相互寒暄,慢慢的,也就释然了。只要不要想太多,心里不要别扭,其实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说要请我吃午饭,第一次我推了,可第二次问,我知道,在情在理我都不应该拒绝。

其实我很幸运。我跟过的老板们,都很细心。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她一直都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我做过什么、我处理事情的方式、我的性格、我的pattern,她一直都看在眼里。

一路走,她向遇到的每个人介绍我,主动介绍我这个她曾经的下属,告诉他们我曾经为这个部门做过什么。其实,我受之有愧。我做了什么,于当时的我而言,只是份内事,我有拿薪水的。

只是,我并不否认,她这样做,暖了我的心。我压抑了一个早上的超不爽的情绪,慢慢的消散了。人,再怎么淡泊名利、无欲无求,当你知道有人其实看到了你的付出,并记在心里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心情很雀跃,你很开心,你有一种原来我那么有存在价值的感动。

这些心情,是只有旁人能够给予的;
这些肯定,亦是只有旁人能给你的。


她说,一个部门,要有“外向”的人,更要有“内向”的人,因为真正在幕后奠定所有事情基础的,都是这些人。当然,也要有擅交际应酬、八面玲珑的“外向”人。各司其职,互相平衡,才有利发展。在她看来,我和那位扑克脸小姐是“内向”人,很不健谈,却能够专心的坐在办公桌前准备各种各样的文件。她说,我们虽然静静不出声,心里却比谁都有想法。

有的人,你问什么他们想也不用想就能给你答案;可我们,她发现每回问问题的时候,尤其开会的时候,我们会回望她一阵子,沉默后,才回答,一语中的。她说,她知道我们在想,说话前会先想想。

听得我都在怀疑我有那么厉害吗?飘飘然中~~

我一直以为那是我反应比较慢,所以才需要愣一会想了想后才回答。她说,那些直回答的,其实很大部分都没有先想好他们到底要表达些什么、想表达些什么。他们争得是发言权,所以他们不会是好的聆听者,可是他们会很好的表现自己。

说到最后,她说,我们身为女人,必须接受男女真的很难平等。有朝一日,当你成了女上司,而你有一个男下属,你会发现男性与生俱来的控制欲和自尊心,会让你不仅仅寸步男性,还给人落下驭下无力的印象。回想起来,她用心良苦。她先是肯定了我,让我对她心服口服后,再婉转的道出我的不足之处,这样我才能听进去。

姜,真的是老的辣。

我想,我一直都在学习的路上,慢慢成长。今天的我,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我。我相信,三年后的我,也不会是今天的我,只是我还看不到三年后的我会是怎样的一个人。而她的一番话,间接的为我拨开了一些雾,让我大概了解自己该向那一个方向前进。若是她不说,也许,我会一直努力再努力的学习怎么去当一个好下属。

听君一席话,我想,我除了学着如何去当个好下属,我也该开始学习并习惯该怎么当一个上司。

我曾经的老板其实对我说过,我若当了老板一定会被欺负。说真的,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她还说了很多,说了两个小时,我写不完,可是,我记住了。

谢谢您!我想我命里,还挺多贵人的。

听君一席话,我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与方向。我觉得,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世界需要有不同的人才能运转。我们不去否定别人的存在价值,也不要因为别人去质疑在自己的存在价值。

24年了,性格早已定型。何必非要逼着自己去成为那个你视为偶像的人呢?他很好,你也不赖。总有一些事,是你做到而他做不到的。


若你是“外向”的人,那就请你尽情的表现自己,
让别人为你喝彩吧,不必逼着自己一星期看一本书的。

若你是“内向”的人,就继续静静的、默默的耕耘吧,
不必逼着自己看见每个人都天南地北的聊一场的。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是时候开始做饭了。

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

庄周梦蝶


一直想写, 心底有把声音说: 写了, 又能怎样?

厘清思路需要精神, 需要时间。二者, 都是我现在最欠缺的。有时间, 拿来补眠最重要; 有精神, 不如好好趁机会到处走走看看。总是把自己藏在自己的世界里, 写啊写的, 写得似乎全世界都没有人理解自己, 就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久了, 成了林黛玉, 偏偏神似形不似, 惹人烦。人家黛玉小姐好歹也是个楚楚可怜的美女, 连葬花都葬得如此诗意。

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
儂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儂知是誰?

说真的, 真到了那天, 自然会知道是谁。
现在, 就先别去想了。

其实, 旅行散心是有道理的。海阔天空看多了, 花花世界看久了, 其实一切不外如是, 所纠结的, 烦恼的, 压力的, 与外面的世界相比, 好小好小。

七个月来, 真的像是做了一场梦。当我突然发现今天, 我又坐在了这里, 浪费时间, 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能怎么想了, 还要怎样想了。一开始, 有点焦虑。可能因为今天对我, 比较特别, 让我觉得今天, 我真的不应该浪费时间。

可惜, 仍是身不由己。
久了, 也就认命了, 妥协了。

路, 还是得继续走;
时间的脚步, 不会为任何人驻留。

不唏嘘, 不遗憾, 不后悔, 没有不舍, 也没有觉得希望时间可以倒流或是过得快一些。也许这七个月, 我慢慢的学会了安然, 不急不徐。时间, 有它自己的步伐, 有自己的速度, 不管你多么希望它能为你停留, 不论你是多么希望这见鬼的日子能快快过去。

安之若素。

尽自己能力把该做的能做的, 做到最好, 要对得起自己。
仰不愧于天, 俯不怍于人, 就够了。

其实, 若是早能明白这就像梦一场, 我也许会尽情的在这梦境里玩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一篇记忆。 我也许不会顾虑这些那些, 我也许不会浪费时间去纠结去想太多。

这是一场梦, 一场不可思议的梦, 一场不可能重来的梦。
原来啊, 这又是一场梦。

人生如梦。二十多年来, 我的人生就有如一场场的梦。
而我知道, 这一刻, 又该是梦醒时分了。


蜿蜒不是曲折
只是多看了
沿途的五光十色

恺歆, 生日快乐。
24岁的第一天, 开始踏出的第一步, 我祝福你:
安好。

我等着, 正在安静的, 等着。

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

一生一世

看了一出电影。在电影院里待到最后, 期待着, 也许会有奇迹。电影里, 小说里, 都是允许我们期待奇迹的地方, 不是吗?

可惜, 这一次, 没有。真的没有奇迹, 没有圆满, 徒留淡淡的伤感, 还有遗憾。可是, 这真是一部很有感觉的电影。

上星期看了九把刀那部等一个人咖啡, 他用了很特别很巧妙的演绎方式去表达那男女间懵懵懂懂的爱情, 原来香肠和豆浆也能代表爱情来了。如果真的能够有这么一种方式来测试那个他或她是否对的人, 那爱情是不是就可以简单多了? 到了那个时候, 人们会因为香肠和豆浆而爱得更坚定? 还是会觉得凭什么我的人生我的爱情要被无限量供应的香肠和豆浆左右?

噢, 还有那个说, 天使要把未完成的心愿完成, 才能长出翅膀, 离开。
好特别也好有心思的伏笔。

而一生一世则用了最简单直接的故事情节去打动人心。离离合合。走出电影院的那一刻, 我在想, 若是那一个晚上, 永远对安然说的是: 等我。不是为她好而让她离开, 那他俩的命运会是如何?  

是否,能改变结局?

其实, 没有如果。因为安然是安然, 而永远是永远, 所以注定了永远会在自己出事后, 会为了安然好让安然离开他, 也注定了安然在觉得亏欠了画家的时候, 要永远为了她好离开她。而永远的习惯, 那总是跟在安然身后的习惯, 让他赢得了安然的心, 造就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正正因为他的习惯, 他无怨无悔的成全了安然让他离开的意愿,在安然看不见的近处默默的等待,默默的倾诉他对安然的爱,默默的承受安然给他的,最无辜的惩罚。这,已经注定了他和安然之间的结局。

“你信命吗?这是不是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命运?”

性格, 决定了命运,是真的。我们的性格, 控制着我们选择的方向, 而这一个个的选择, 让我们得到一些, 也失去一些。没有人能看见自己的未来, 可当我们走到了那个未来, 再回首往事的时候, 你会发现, 即使重来, 你仍然会做同样的决定。因为你还是你。

上天在给了我们选择权的同时, 也赋予了每个人不同的性格。
有的路, 看似是自己走出来的, 却原来是冥冥中自有安排。

其实他们可以在一起的,  
如果安然在2001年9月10日对永远说: 我们回北京吧。

2001年9月11日。我希望, 当安然告诉永远, 今天, 我今天就要见到你, 我要以后的每一天都能见到你的时候, 永远来得及听到。

可惜,真的没有如果。
其实,既然爱了,何不全心全意,不顾一切的去爱?

永远对安然的那一份爱相随,他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坚持等待,他活着只为安然,他成功只为安然。也许正是有了目标,有了真心想要她幸福快乐的人,他才能如此成功。

可惜,这份爱真的太沉重。重得,也许只有安然承受的起。

故事到了最后, 安然, 依旧安然,依旧纠结; 而永远, 他还是永远,那个和安然之间总是隔着一段距离的永远,只是这次他再也无法跨越了。

虽然我们这辈子错过了, 但爱过了, 就是一生一世。
 




“我的脚步声被你熟记,我也早已习惯背后永远有你。”

我也向往我爱的那个人,也能在茫茫人海里,认出我的脚步声,找到我。可若是那样的一个人需要我用一辈子的错过来换,我宁可,只牢牢的牵住他,自私的牵住他,不管不顾的牵住他。我要他,站在我的身边,陪着我,由着两个人重叠的脚步声淹没在人来人往中。

我其实真的并不需要我深爱的那个他,习惯了跟在我身后,习惯的记住我的脚步声,习惯的,需要常常在人海茫茫中,凭着我的脚步声,找到我。

别把我弄丢了,就不需要去找了, 不是吗?
女孩子要的不是“我这是为你好”,而是“我要我们在一起”。

虽然我们这辈子错过了, 但爱过了, 就是一生一世。
这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文艺片。